台湾地沟油事件|台湾“地沟油事件”最大警示
台湾的食品安全治理存在两大缺陷: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整体体系虽好于大陆,但政府正常监管力度较弱; 二是过度信任和依赖企业自律。 迷信自律的逻辑与资本的贪婪本性相悖,更与市场主体必须接受政府监管的现实逻辑相悖。 否则,纳税人凭什么花大价钱“请”政府来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周前爆发的“地沟油事件”继续席卷台湾。 台湾“食药监局”公布,截至昨日下午,已查出超过971家以地沟油为原料油生产食品的台湾企业,生产的问题食品超过136种(类)。 如果继续更认真地调查,估计会有更多的台湾食品公司卷入其中。
地下黑作坊产生地沟油。 更让消费者无法忍受的是,近千吨地沟油并没有流入食品生产小作坊,而是被一家上市公司与台湾知名食品制造商强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配的“知名品牌产品” “全通香猪油”和“全通特级猪油”销往台港澳地区上千家食品厂商(包括相当数量的上市食品厂商和知名老字号食品企业)作为原料油使用。
台湾是中国乃至亚洲的食品生产大区,也是一个盛产食品品牌的岛屿。 在中国大陆消费者眼中,台湾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可靠性,以及台湾食品厂商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律意识,都明显优于中国大陆。 从塑化剂丑闻、毒淀粉事件、近两年爆出的劣质油丑闻,到这次的地沟油事件,每一次台岛食品安全丑闻都让大陆消费者“堕落”经常感到情绪化。 认知难以接受。
过去几年,内地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经过近两年的系统整治,食品安全由“乱”到“治”的历史转折点正在构建。 食品安全防控是世界性难题。 30、40年代的欧洲,50、60年代的美国、日本,70、80年代的韩国、台湾,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与今天的中国大陆几乎无异。 此后,欧美、日本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法制体系进入食品生产管理相对成熟阶段,韩国和台湾主要通过跨越欠发达阶段进入食品生产管理相对成熟阶段。 市场自由主义理论将这一历史现象概括为四种市场理论:第一,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往往是市场不成熟的副产品; 法治的不成熟还制约着政府与市场关系经常越位、缺位、错位; 第四,“看不见的手”将迫使市场主体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最大限度地诚信自律。
但近年来,欧美、东亚和中国台湾地区频发的食品安全丑闻,对上述传统市场理论产生了重大冲击。 其中,台湾地区连续发生的全岛食品安全丑闻最能说明问题。 如果机械地与上述传统市场理论相比较,中国大陆发生一系列地沟油事件似乎很正常。 台湾的法治、市场成熟度、企业自律意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舆论监督等指标都应该优于大陆。 因此,然而台湾地沟油事件,台湾因劣质食用油而不断“全岛沦陷”,似乎让人难以理解。
台湾的食品安全治理存在两大缺陷: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整体体系虽好于大陆,但政府正常监管薄弱,部分领域和环节甚至无用武之地; 这是非常不可靠的。 迷信自律的逻辑与资本固有的贪婪本性相悖,更与市场主体必须接受政府监管的现实逻辑相悖。 否则台湾地沟油事件,纳税人也不需要花大价钱“聘请”政府来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中国大陆的食品安全监管也走过了弯路。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各类市场监管“看得见的手”都不同程度地被削弱,一些问题积累到十分严重的地步。 台湾“地沟油事件”对大陆最大的警示,就是要按照现代社会治理的逻辑,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重要的是要时刻用好现有的监管平台、监管资源、监管法制、监管队伍,逐步建立政府强制监管、社会参与、企业自律为主导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